欢迎访问垃圾分类亭_垃圾分类箱_T型指路牌_指路牌厂家-宿迁市运丰广告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垃圾分类亭_垃圾分类箱_T型指路牌_指路牌厂家-宿迁市运丰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S325
联系方式:朱经理  18452511606  
邮箱:sqyfgo@163.com
网址:http://www.sqyfgg.cn

新闻资讯

不符标准指路牌半月内自行拆除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日期: 人气: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规范贵阳市道路指示牌,从昨日起,凡未经批准单位或个人指路告示牌必须自行拆除,经批准但不符合标准的标牌须拆除,按标准进行设计并报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后,再重新安装,逾期不拆除的,将予以强制拆除。

  据了解,凡由单位或者个人在道路范围内设置的非道路经批准设置的单位指路告示牌,必须样式、版面、尺寸统一规范,技术标准按贵阳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规定》执行。凡不符合标准的或已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达拆除通知的单位,须在15日内自行拆除。

下一篇:河北唐山:智能垃圾分类箱亮相社区 设置专人指导
地 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S325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朱经理 18452511606 邮箱:sqyfgo@163.com

垃圾分类亭_垃圾分类箱_T型指路牌_指路牌厂家-宿迁市运丰广告有限公司
垃圾分类亭_垃圾分类箱_T型指路牌_指路牌厂家-宿迁市运丰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垃圾分类亭_垃圾分类箱_T型指路牌_指路牌厂家-宿迁市运丰广告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0065167号 技术支持:轩逸网络

售前经理 手机:18452511606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