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满足我院各党支部宣传建设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我院现公开选取法院党支部宣传栏制作项目供应商。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
法院党支部宣传栏制作项目供应商要求:
(1)
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相关采购工作流程,具备专业的服务人才,并能提供相关成功案例、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
(2)
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积极、及时响应业主的需求。
二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党支部宣传栏制作项目供应商以信封密封好相关材料,于2021年6月14日下午17点前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递交资料,确定报名。
原标题:《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法院党支部宣传栏制作项目供应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