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连云港市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味,根据《城镇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和《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特制定市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要求,按照减量提档、规范整洁、力求精品、美化城市的原则,重点对城区、广场、道路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脏、乱、差的面貌,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味高雅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目标
全面开展城区楼顶标识、广告清理整治,两年内取消楼顶广告和楼顶标识标牌,彻底改变楼宇形象;按照主次顺序,集中开展立面广告(店招店牌)清理整治,两年内形成品味高雅、安全可靠、视觉良好户外广告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整治效果,特成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尹哲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友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 锋 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李 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 超 赣榆区政府副区长
蒋庆山 海州区政府副区长
焦旺运 连云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处)
张昭华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乔寿稳 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江希路 海州区政府党组成员,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成前 市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茅中余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琪 市建设局副局长
曲学武 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吴 杰 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薛采高 市交通局副局长
许 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 林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吴 洋 市城建控股集团副总经理
吴心航 市交通控股集团总工程师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吴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的计划、宣传、协调、督导、检查等相关事宜。
四、整治范围
建成区范围内,凡违反《江苏省广告条例》相关规定,与城市规划不符,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或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交通安全的;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或在建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不符合《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城镇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法规文件的;未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审批或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以及其它设置不合理的户外广告等,均为此次整治的范围。
重点整治路段(20条):解放路(海连路——310国道)、海连路(海青路—凌州广场)、苍梧路(龙河广场——花果山大道)、朝阳路(幸福路——学院路)、郁州路(郁海广场——人民路)、幸福路(海连西路——朐阳门)、秦东门大街(瀛洲路——西门路)、盐河路(人民路含火车站广场及周边--海宁路)、通灌路(人民路--海宁路)、巨龙路(海宁路--解放路)、人民路(解放路--海连路)、建设东路(瀛州路--学院路)、云和路(新光路--平山路)、中华路(栖霞路--海滨大道)、中山路(平山广场--连云老街)、海棠路(环山路——海滨大道)、西园路(中山路——中华路)、东园路(中山路——中华路)、华中路(金海路—镇海路)、东关路(金海路—镇海路)、龙河广场。
五、整治内容
联系方式:朱经理 18452511606 邮箱:sqyfg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