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夏媛媛

夏媛媛,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开拓创新、敢想敢干,自觉提高工作站位,充分领会中央以及本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和精神,带领科室同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扎实推动了崇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2016年至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搭建从最初的1个中心,18个工作站,拓展到“1+18+351+X”四级平台,同时组建近400个内设“沪小法”的微信服务塔群,共同接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和调解的成功案件,每年以平均10%的速度递增,成效显著;汇总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经验做法,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研究类课题3篇,调研类课题1篇,相关案例50余个;推出沪崇新知公共法律服务趣谈以及“海涛说”系列作品,阶段性效果凸显,同时组织召开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会,推广公法建设经验,加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
有的放矢,把准工作风向标
崇明地处远郊,与其他区域公法体系建设环境有着较大差异,存在如地域交通制约性与公共法律服务普惠率要求之间、服务资源分布分散与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率之间不平衡不充分等较为个性化的矛盾。面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际工作中的这些困难和短板,她毫不畏惧,带领科室人员制定公法体系专项调研方案,采用实地走访与调研排摸双向模式,深入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4类法律服务机构,18家司法所,389个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基层公法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调研走访。同时结合崇明实际,制作发放调查问卷,内容涵盖服务平台、项目产品、服务供给、指标考评、政策保障五大板块的体系建设情况,形成《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进一步打牢了建设精准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基础。

二
开拓创新,把准工作试金石
崇明正值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关键时机,公法工作的推进也须与时俱进,继续沿用过往工作机制已无法较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此,她潜心学习别区经验,倾听科室人员意见建议,结合崇明区情,创新建立清单服务内容机制,发布《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清单(1.0)》,以“全品类”为出发点,侧重全区资源的集中配置,以“小宣、小援、小律、小慧、小和、小安”六大职能为主线,配以14个子服务项目支线,囊括三大类供给主体——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企业。镇级以及村居级则突出“地域特色”,加强对群众个体“差异化”法治需求的精准服务,如向化春光村贤邻法治驿站根据基层群众所需,灵活调整服务频次及清单内容,切实提供“定制”化点单式公共法律服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同时,探索拓展人民调解服务新领域,在长三角建设一体化大背景下,与浙江省舟山市司法局签订人民调解协作书,开展跨省海事渔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找准队伍建设“崇明方向”,制定强化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鼓励调解秘书有条件地转任人民调解员,实现人员有效流动,同时整合各相关服务机构人员,形成站、室窗口人员定时定点值班长效机制。

三
全域推进,服务全业务全时空
如何打破地域及交通的限制,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成为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首个“拦路虎”。为解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在本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她继续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要求,积极查找不足,努力补齐短板,以“先期试点、分层建立、逐步推进”为原则,全力打造“1+18+351+X”纵横交错的公共法律服务各级平台,重点推进“+X”公共法律服务点位建设。目前已建成6家公共法律服务分站,139个公共法律服务点位,延伸范围涉及撤制镇地区、党建联络点、妇女微家、楼道建设、安帮基地等,切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近两年来,全区共开展法治实践活动1800余次,法治培训1000余场次,微信推文近900余篇,发放法宣资料及产品100万余份;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万余件;村居法律顾问平均每人每周服务时长16.3小时,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件;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公证事项1900余件;建立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22家,安置率99.89%、帮教率98.58%。

四
调配资源,发挥内在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