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万良、李文胜、康军民)日前,位于沧州市清池大道旁的一块广告牌匾,因不符合规范要求被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拆除。今年以来,仅沧州市区15条主街道两侧就有600余块不规范广告牌匾被拆除。
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沧州对市区范围内的高架、楼顶、墙体、门店门楣、灯杆灯箱等处所有设置不规范、残缺破旧、影响市容观瞻、存在安全隐患及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统一进行了规范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同步实施的原则,对这些广告牌匾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凡需拆除的广告牌匾,由城管执法部门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组织人员帮助拆除。
据了解,目前沧州市区的广告牌匾严格实行“一户一匾,上不挡窗、下不遮门”的管理规定。在制作上要求规范统一,在颜色款式上要求与街景相协调,在设置位置上要求与相邻牌匾处于同一平面,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安装广告牌匾或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所有广告设施均应外观整洁美观,字体规范完整。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我来说两句]
联系方式:朱经理 18452511606 邮箱:sqyfg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