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等比例一次性发放。
2.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是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依据,在年度效益奖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激励薪酬总额。
激励薪酬考核程序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总裁激励薪酬所占薪酬激励总额的比例(40%~60%);
(2)总裁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薪酬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层。
(3)公司人力行政部具体实施。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
(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更的,按任职时段发放当年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聘任到新岗位,薪酬收入从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发放当年的激励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2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公司融资业务授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办理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时,向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等办理借款,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融资业务授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公司向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的融资业务授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及在其单位任职的虞云新董事、周义盛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6,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60197619N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周晓光(持股51%)、虞云新(持股49%)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新光集团资产总额为6,873,265.11万元,净资产为2,877,758.35万元,营业收入为1,357,685.66万元,净利润为152,706.46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62.0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考虑行业经营特性,拟对公司融资业务的办理授权如下:
因日常经营性需求向金融机构直接融资业务,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日常经营性需求资金金额较大,向金融机构融资成本较高的,可在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融资借款。2017年度内,累计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部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预计累计借款融资余额将超过30亿元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确保日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交所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联系方式:朱经理 18452511606 邮箱:sqyfgo@163.com